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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上的混亂引發的業主、業委會、物業公司三方牽扯不斷的矛盾層出不窮。《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5月1日實施前后,溫州眾多小區就發生了業主與物業服務企業的糾紛,甚至劍拔弩張、大動干戈。市住建委為強化重點作風問題整治,助推《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貫徹執行,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物業服務行業專項整治行動。《條例》實施后老大難問題還在據一項2016年調查數據稱,溫州全市1465個小區中只有550個成立了業主委員會。當前眾多小區業主和物業之間那些剪不斷、理還亂的糾葛層出不窮。今年5月初,龍灣區蒲州街道名人花園業委會不滿物業管理,業委會發起表決予以撤換,發出解聘書,物業公司則認為其程序不合法將業委會告上法庭。這場糾紛因雙方各執一詞,甚至引發現場沖突。同樣地,今年3月底,市區百合苑小區業主代表反映,他們因小區物業管理不善,特地成立了小區業主委員會,并將該物業予以解聘,然而令人沒想到的是,物業竟賴著不走,拒絕進行交接,并且還在繼續收取停車費。今年3月份,南匯街道一個小區雙方發生矛盾,業委會成員反映小區存在巨大矛盾,根源大多源自小區財務管理混亂、賬目不清晰。并提議小區的共有收入,應該單獨列賬。還有物業說走就走,導致小區管理出現真空。黃龍的月泉小區,是個擁有800多戶住戶和200多家商戶的老小區。小區的物業在3月2日發函說要撤離,結果到3月31日就走了(按規定要三個月后),這讓小區業主有些措手不及,為此抱怨這樣的物業太不負責任。近兩年來,小區業主跟物業鬧矛盾的新聞屢見不鮮。對這一領域監管上有限的存在感,也在刷低著市民們的幸福感。專項整治行動全市范圍同步開展面對層出不窮的物業管理難題,千呼萬喚的《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已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住建委為強化重點作風問題整治,助推《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貫徹執行,保障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合法權益,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物業服務行業專項整治行動。對物業服務企業整治內容方面,如將一個住宅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業務一并委托給他人的,虛報、挪用、騙取、侵占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等16點行為,都是整治的對象。當然,此次整治對小區建設單位,擅自處分屬于業主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未按規定提供和移交有關資料的等行為,也將給予整治。同時,對業主組織及其成員侵占、挪用業主共有財物;利用職務之便,非法索取或者收受物業服務企業、有利害關系的業主的財物、報酬,或者謀取可能妨礙公正履行職務的其他利益等行為的,也將是整治的對象。此次專項整治市住建委將從7月21日開始實施,到11月30日為止,為期4個月。市住建委將對管理混亂、服務質量差、社會形象差的物業服務企業,依法予以記入不良信用信息、取消評優資格、限制參與項目招投標、行政處罰等。商報記者子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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