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旅遊,福建廈門
廈門旅遊| 關於廈門旅遊最新出團消息,讓我們帶您去廈門及福建體驗福建土樓
最新消息 首頁 最新消息
 
黃巖扶持獎勵政策來啦!快來看如何兌付獎勵資金
2020.7.17

文章来源:由「百度新聞」平台非商業用途取用"http://zj.zjol.com.cn/news.html?id=1484295"

為激勵黃巖模塑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內的創新要素,推進綜合體建設,推動模塑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浙江省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行動計劃》(浙政辦發〔2017〕107號)、《浙江省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導則》(浙科改辦〔2017〕2號)、《浙江省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財政專項激勵資金競爭性分配方案》(浙科發條〔2018〕30號)等文件精神及《黃巖模塑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建設規劃方案》,結合黃巖區實際,特制定本政策。適用對象入駐黃巖模塑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模塑工業設計基地、中國模具博覽城、智能模具小鎮科創中心)的公共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工業設計企業、檢測中心、技術轉移中介機構、人力資源服務業企業、知識產權服務業企業、金融服務業企業等各類創新服務機構。扶持獎勵政策(一)對入駐綜合體的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院所、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團隊等單獨或聯合創建的研究院、研發中心、科創中心、研究所、實驗室、檢測中心等公共技術創新服務平臺或技術轉移機構,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資助額度在區政府或經信科技部門與其簽訂的協議中予以明確。(二)對區內生產企業內部研發機構分離且入駐綜合體的創新服務機構,經認定可給予10萬元以內一次性獎勵。(三)對新入駐綜合體(模塑工業設計基地、中國模具博覽城、智能模具小鎮科創中心)內的各類創新服務機構,自設立起三年內按當年場地租金的100%、80%和50%補貼,對已入駐綜合體(模塑工業設計基地、中國模具博覽城)內的各類創新服務機構按當年場地租金的40%補貼。租金補貼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但與大院名所共建的公共技術創新服務平臺租金補貼面積不超過1000平方米。對新入駐綜合體內的各類創新服務機構的辦公區域整體裝修和辦公設備購置,按照400元平方米標準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但與大院名所共建的公共技術創新服務平臺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40萬元。(四)推廣應用創新券。鼓勵綜合體內的創新服務機構在浙江科技大腦注冊申請獲得創新券服務資格,利用創新券提供科技服務。(五)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區域科技創新服務中心、公共技術創新服務平臺、產品檢測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分別獎勵50萬元、20萬元。(六)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市級榮譽的技術轉移中介機構,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七)對獲得德國紅點獎、IF獎,美國IDEA獎等國際設計大獎的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參加國家級、省級等各類工業設計大獎賽并獲一等獎以上獎項的綜合體內工業設計企業或人員,分別給予5萬元、2萬元獎勵。(八)鼓勵公共技術創新服務平臺提升研發創新服務能力,對三年建設期滿后購置先進研發設備的,給予設備投資額20%的補助,每年每個平臺補助不超過50萬元。公共技術創新服務平臺年度績效考核為優秀、良好的,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九)對促成高校院所的技術成果向黃巖區企業轉化的技術轉移中介機構和公共技術創新服務平臺,給予實際技術交易額的1.5%補助,單個機構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50萬元。(十)綜合體內創新服務機構新申請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并取得專利受理通知書的,給予申請費用50%的資助(不含中介代理費),單個企業年度內最高不超過15萬元。(十一)鼓勵綜合體內創新服務機構對外合作交流,參加國內外交流的,對展會費用按不高于50%,單個展會不超過2萬元的標準補助,單個企業每年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十二)鼓勵綜合體組織舉辦大獎賽、成果展、成果對接會、人才培訓、知識產權保護等活動,給予一定補助。獎勵資金兌付程序由企業提出申請,經黃巖模塑工業設計有限公司初審,由區經科局、區財政局審核后報區政府批準后予以撥付。本通知自7月2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適用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獎勵對象。區內年度同一事項不重復獎勵。(原標題:《獎勵來了!》,編輯:張丹萍。)1594587270000

關鍵字標籤:崇光琉璃 獎牌

小三通後到大陸遊玩更便利,我們規劃福建,廈門旅遊行程,帶您去欣賞廈門、福建當地土樓、景點、美食等規劃。
克羅埃西亞、北海道旅遊、巴里島自由行、歐洲旅遊、帛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