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soc/201808210121-1.aspx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1日電)溫姓男子組成犯罪集團,自創「寶特幣」謊稱與比特幣有同樣功能,吸引民眾投資後再惡性倒閉,刑事局獲報昨天循線逮捕溫男共犯等4人,訊問後於今天依詐欺、銀行法等罪嫌送辦。
刑事警察局偵六大隊第四隊隊長李彥樺今天受訪表示,刑事局民國106年9月接獲被害人報案,指出主嫌溫姓男子105年在中國福州市創設「寶特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自稱發明的「寶特幣」和比特幣一樣可以在全世界交易網站流通。
警方查出,主嫌溫男與兩名胞弟、溫男母親與王姓女子成立犯罪集團,自創「寶特幣專案」謊稱是中國福建省政府扶持的項目,保證寶特幣價格只漲不跌,謊稱「保證投資1個月就可回本,1年內翻好幾倍」,甚至吹噓寶特幣可在台灣或大陸網路購物使用,取代現金交易,使被害人誤信紛紛投資,交付金錢後即惡性倒閉。
刑事局成立專案小組報請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辦案人員昨天會同台中第一警分局,兵分多路到台中市太平區與西屯區、桃園市中壢區、苗栗縣頭份鎮與台南市中西區,逮捕在台的溫男胞弟等4名共犯帶回偵辦。
警方當場查扣手機、現金人民幣及銀行存摺等贓證物,目前清查國內被害人8人,中國地區被害人1人,詐騙金額達新台幣2000多萬元及人民幣97萬元。
此外,溫姓主嫌及中國方共犯今年3月間已在中國被捕,警方訊問後今天將在台共犯依詐欺、銀行法等罪嫌,將溫男胞弟等4名共犯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編輯:翁翠萍)1070821
關鍵字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