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807310103-1.aspx
(中央社台北31日電)北京市今天透過官方媒體發布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的規劃,爭取進一步放寬外資准入,鼓勵在北京設立外商獨資或合資金融機構,並爭取允許外資參股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參與不良資產轉讓交易。
中共北京市委員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印發「北京市關於全面深化改革、擴大對外開放重要舉措的行動計劃」的通知,今天由北京日報公布全文。
中新社報導,行動計劃有多達117項措施。其中,北京將推出18項措施「以更大力度擴大對外開放」。根據行動計劃,北京將全面落實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爭取進一步放寬外資准入。
北京將鼓勵外商投資「高精尖」產業,落實中國分步取消汽車製造行業外資股比及整車廠合資數量等限制,支持新能源汽車項目落地。
北京將探索完善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等模式下服務貿易市場准入制度,逐步放寬或取消限制措施。
為加快北京首都金融業開放步伐,將鼓勵在北京設立外商獨資或合資金融機構;積極爭取允許外資參股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參與不良資產轉讓交易;鼓勵在京設立投資性公司、人才中介機構等,吸引更多外資法人銀行、保險公司在京發展,支持合資證券公司發展。
爭取允許在北京財務公司、證券公司等金融機構獲得結售匯業務資格,允許開展外匯即期及衍生品交易;支持在北京設立人民幣國際投貸基金;支持在北京機構開展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境外投資試點。
此外,支持在北京市特定區域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並爭取在全中國提供服務;爭取試點允許在京設立的外商獨資旅行社、中外合資(合作)經營旅行社從事中國公民出境旅遊業務;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在京設立營利性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服務機構、社區養老服務驛站等。(編輯:馮昭/張淑伶)107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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