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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30日電)廣州暨南大學台灣校友會傅姓祕書長、李姓執行長,涉促使台灣軍官等人士赴海外與中國官員會面,並企圖吸收他們為中國在台蒐集情資等;北檢偵辦後今天將傅、李2人起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傅姓秘書長在民國91年就讀暨南大學期間,結識中國廣東省台辦一名綽號「小吳」的科長,傅後來又介紹李姓執行長給吳認識。
不過,傅、李涉嫌共同意圖危害國家安全,基於為中國軍事、行政、公務機關發展組織的犯意,從96年間起至105年11月止,以招待觀光旅遊等方式,引介現、退役軍官等人士,到海外會晤中共情工人員,企圖吸引他們為中國在台蒐集情報、發展組織未遂。
此外,傅姓祕書長、李姓執行長是廣州暨南大學授權在台灣招生業務之人,他們明知未經教育部許可,不得為中國教育機構在台招生,或居間進行介紹事宜,但傅數度促成廣州暨南大學陸姓副校長等人,以教育交流名義率團來台參訪,並赴新北市某高中等學校宣傳。
起訴指出,傅姓祕書長、李姓執行長涉嫌應中共情工人員要求,物色具備條件的國會助理、官員、民代等人士,引介他們報考廣州暨南大學;自101年至105年9月間,傅、李陸續介紹17人前往廣州暨南大學就讀大學部、碩博士班,並以顧問費、公關費名義,收取新台幣近300萬元。
全案經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移送,北檢偵辦後認定傅姓祕書長、李姓執行長所為,涉犯國家安全法的發展組織未遂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罪嫌,今天對他們提起公訴。(編輯:梁君棣)107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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